文明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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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服务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17-12-29      作者:
1.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和相关法律制度,坚持热情服务,方便服务对象,实行首问负责制,杜绝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现象的发生。
2.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仪表规范,着装整洁,举止文明,爱岗敬业,业务精通,尊重服务对象,接待人员态度和善,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3.为服务对象提供良好的环境,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对窗口取血人员要检查取血用具,强调取血注意事项或提供必要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