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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心血站医疗废物处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5      作者: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由采购单位组织对2019年医疗废物处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采购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安市中心血站医疗废物处置

二、项目编号:市财采计【2019】1839

三、采购人:西安市中心血站

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407号

联系人:王睿萍

联系方式:18191128919

四、供应商: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碑林区雁塔路北段8号万达广场2幢1单元11401号

联系人:白美燕

联系方式:1357197731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采购内容:西安市中心血站医疗废物处置

(详见采购文件〈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协商要求:

1、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按照《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进行全面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2、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列出技术/服务方案,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有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

3、供应商列出同类项目的业绩,以响应文件中附的项目合同为依据。

六、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七、采购预算:60万元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

(二)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协商担保函。

(三)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四)税收缴纳证明: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六)法定代表人参加协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协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采购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注:

(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书面声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应按采购文件第五章第三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2)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响应文件副本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仅需提供复印件。

(3)事业单位参与协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九、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9年 4月15  日至2019年 4月18 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地点:西安市中心血站  联系人:王睿萍    18191128919

十、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协商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两副。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4月19日上午9:30

3、协商时间:2019年4月19 日上午 9:30

4、协商地点:西安市中心血站五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