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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心血站防火安全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5-06-17      作者:

为贯彻落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计,依照谁主管谁负任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签定本责任书。

一、签定本责任书的人员应为本部门行政管理区域负责人,全面负责此区域的防火安全。

二、责任书中各项指标列入责任人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项目,实行一票否决,未达标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三、防火安全责任书内容:

l、全面落实本部门重点要害部位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制。

2、接受血站防火安全教育,增强职工消防法制观念和安全防火意识。

3、对本部门的所有办公设施和专用设备要定期进行火险防范的自检自查,做好记录,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排除。

4、不得违规使用违反安全规定的各类电器,管好本部门的电、火、气源。

5、专业设施设备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按规操作。

6、爱护单位配备的消防器材,不随意移动、破坏,发现损坏、丢失立即报告保卫科。

7、积极配合保卫部门对防火工作的检查,协助搞好整改工作。

8、发现火灾要积极参加抢救.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四、责任区域与第一责任人的变更

1、科室设置若有变动,责任区域也随之调整,变动情况另行发通知。

2、科室责任人若有变动,且第一责任人以中心下发的人事变动通知为准,再不另行通知。